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国庆、中秋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
为确保国庆和中秋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,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假期暂停使用实验室的管理要求
1.全面安全检查:放假前,各实验室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重点关注水、电、气、门窗及仪器设备状态。
2.落实"四关一锁":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做到关电、关水、关气、关灯、锁好门窗。最后离开人员要负责进行安全检查。
3.妥善安置物品:个人物品、现金等一律不得存放在实验室内。实验室内不得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。
二、假期开放实验室的管理要求
1.严格执行安全准入与开展节前安全教育:
·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,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实验工作。
·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在假期前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教育专题会议,针对假期实验活动的特点,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。
·安全教育内容应至少涵盖 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室安全准则》 、危险品使用规范、仪器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及事故上报流程,并保存完整的会议记录备查。
2.设立假期实验室安全员:
·每个开放实验室必须设置一名假期实验室安全员。
·安全员负责每日巡查实验室,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。
·维护消防设施,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。
·做好安全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3.强化实验过程管理:
·使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等试剂或气体的实验,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。
·指导教师要结合课题性质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保护措施。
·严禁夜间开展危险实验,大型设备及加热设备运行必须有人值守。
·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、工作帽、实验服等防护用品。
三、应急处置与联系方式
1.突发事件处理:若发生突发事件,实验室使用人须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及领导,并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2.应急联系方式:
·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:66781602
·学院值班室:66786396
四、责任落实与材料归档
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,假期期间使用的实验室,实验室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。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各实验室须在2025年10月9日前,将本实验室开展的假期前安全教育会的会议记录(包含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参会人员、培训内容、讨论事项及会议照片等)提交至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A206备案。
请各实验室严格遵守以上要求,共同维护假期实验室安全。祝愿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、祥和、愉快的假期!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5年9月30日